新加坡计划修订法律 以加强数字货币的反洗钱监管要求
当地时间2019年12月23日,为了进一步加强数字货币及支付业务领域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监管,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宣布针对《2019年支付服务法案(Payment Services Act 2019)》进行修订,并公开征询意见。
根据官方消息,修订后的《新加坡2019年支付服务法案》将于2020年1月28日开始生效,同时,相关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监管要求将适用于所有三类支付服务提供商,分别是
1)第一类,货币兑换牌照(money-changing licence):仅限于货币兑换服务,监管方向与现有的《货币兑换及转账服务法案(MCRBA)》法案类似;因业务本身的商业规模较小,涉及的风险也较低,因此该牌照的监管范围也较小;
2)第二类,标准支付机构牌照(standard payment institutions):监管以下7种服务任意组合而成的商业机构,但对支付或转账额度上限有要求,即一年中平均每月涉及的金额不超过300万新币,或,一年中平均每日涉及的电子支付流水不超过500万新币。由于额度较小,这一牌照的申请要求也较低,为创新型金融企业提供类似“永久沙盒”的宽松环境。
3)第三类,大型支付机构牌照(major payment institutions):监管超过标准支付机构牌照所设额度的所有业务。因涉及的金额更大,风险更高,牌照审批要求也更严格,监管范围也更广。
由于新加坡现有的法案并不监管境内转账、商业采购及数字支付代币相关服务这三项业务,因而,新修订的《支付服务法案》会很好的填补了这一空缺,并更好地规范行业操作。例如:可直接完成支付的电商平台(如Lazada、Carousell等)均被定义为商业采购服务提供商,需要申请牌照。
更重要的是,这项法案让新加坡成为少数几个对数字货币业务有明确监管的国家。这一全新的法案下:所有数字货币交易所、钱包以及OTC平台都属于数字支付相关服务商,必须满足相关反洗钱规定,并申请相应牌照以合规化运营。
修订后的法案规定,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监管要求还将会适用于提供以下类型的支付服务提供商
1)账户开立服务(account issuance service);
2)境内汇款服务(domestic money transfer service);
3)跨境汇款服务(cross-border money transfer service);
4)货币兑换服务(money-changing service);及
5)数字支付代币类服务(digital payment token service,DPT)。
在此之前,也就是2019年6月6日时,新加坡金融管理局也曾发布了一份咨询文件,意在扩大支付服务领域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监管要求,这两份文件分别是,
1)适用于特定支付业务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通知(Notice to Payment Service Providers(Specified Payment Services)on Prevention of Money Laundering and Countering the Financing of Terrorism);以及
2)适用于数字支付令牌服务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通知(Notice to Payment Service Providers(Digital Payment Token Service)on Prevention of Money Laundering and Countering the Financing of Terrorism)。
在2019年6月的咨询文件中,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再次强调了数字支付代币项下的所有交易由于其匿名性、快捷和跨境性质而固有着较高的固有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事实上,这也与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所持有立场一致。
为此,FATF修订了建议标准,要求各国根据其固有的洗钱及恐怖融资风险来规范其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Virtual Asset Service Providers,VASP)的管理。
也正如之前在2019年6月咨询文件中所传达的那样,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计划修订《支付服务法案》,借以实现与FATF标准的最新内容完全契合。
根据计划,修订后的《支付服务法案》涉及数字支付代币服务提供商范围的扩大,以涵盖以下内容:
1)数字支付代币的转让;
2)为客户或代表客户提供托管钱包;
3)代理数字支付代币交易;及
4)代理跨境汇款服务。
在未来,数字货币与法定货币之间的交换、一种或多种形式数字货币之间的交换以及参与和提供与之相关的金融服务商都将被纳入新加坡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监管范围。而且,也包括了执行数字货币交易或为此提供便利的服务商。
与此同时,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还宣布将于在2020年1月28日起正式实施《支付服务法案》的相关规定后,所有交易所提交申请备案文件的期限为2020年1月28日至2020年2月27日,除此之外,他们亦已经明确表示将不会接受任何逾期申请。换言之,若交易所未在上述规定的一个月时间内提交申请备案文件,将失去牌照申请资格。
值得注意的是,新法案的适用范围是所有在新加坡市场有实际开展业务和的相关机构,而不仅限于注册地在新加坡的机构。目前距离牌照正式开放申请仅剩一个月的时间,因此,所有交易所均需尽快着手准备牌照申请事宜。
这意味着,新加坡的数字货币行业将不再是灰色地带。基于持续推动金融科技发展这一初心,这项全新的法案从降低业务风险入手,为市场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模式;同时,也为广大用户群体提供了更全面的资产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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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加坡政府对金融科技“不寻求零风险,不扼杀技术创新”的原则指导下,包括区块链、数字货币在内的金融科技行业也将为新加坡经济新增长带来巨大的想象空间。而新加坡也将成为全球首个对数字资产交易进行有效监管的国家,并有望在未来的数字经济竞争中拔得头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