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支持银行、支付机构与交通部门ETC机构对接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服务支持收费公路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银办发〔2019〕185号,下称《意见》),明确提出鼓励商业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主动与交通运输部门ETC大型服务机构对接,从而拓宽ETC发行渠道,实现人工收费车道移动支付全覆盖。
《意见》指出商业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应为ETC记账卡用户提供便捷的扣款账户及扣款服务。同时有序减少ETC储值卡使用,对存量用户制定过渡期安排,且不得新增发ETC储值卡。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还强调保障ETC联名卡用卡安全,商业银行原则上应停止新增ETC联名卡。若用户确有需求,商业银行应在发行时默认关闭小额免密免签服务。对于存量ETC联名卡,发卡行也应抓紧关闭小额免密免签服务。早两年,全国范围内曾出现多起利用ETC免密免签特性,进行盗刷的案件,引发广泛关注。
此外,《意见》也提出实现人工收费车道移动支付全覆盖、加强用户信息保护、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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