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联支付收央行罚单 客户风险评级管理落实不到位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近日公布对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以下简称“通联支付陕西分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
(西银)罚字〔2019〕第1号显示,通联支付陕西分公司客户风险评级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未对商户代付业务的真实背景、用途进行详细了解,为陕西智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代付业务明显与商户经营业务不符。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依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对通联支付陕西分公司客户风险评级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代付业务客户与其经营业务不符的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3万元。
《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支付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或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一)未按规定建立有关制度办法或风险管理措施的;(二)未按规定办理相关备案手续的;(三)未按规定公开披露相关事项的;(四)未按规定报送或保管相关资料的;(五)未按规定办理相关变更事项的;(六)未按规定向客户开具发票的;(七)未按规定保守客户商业秘密的。
本文转载目的在于知识分享,版权归原作者和原刊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
评论加载中
相关文章
月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