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完成非现场监管系统升级,支付机构信息报送有新要求
近日,成都央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非银行支付机构非现场监管系统以及分类评级系统数据报送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透露,央行已经完成非银行支付机构非现场监管系统的变更升级。在该系统升级之后,对支付机构的信息上传和备付金报送有了新的要求。
在支付机构的信息上报方面,要求支付机构信息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录入系统。据文件要求,在央行升级该系统之后,要求支付机构在基本信息、股权结构信息、高管信息、联系人信息、分公司信息、外包服务机构信息等各类型数据信息变更完成之后,5个工作日内,将信息录入监管系统,以确保支付机构相关信息的准确性与时效性。
在备付金上报方面,有三个新要求:
1、从2019年1月起,各法人支付机构应于每月前五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向监管系统报送上个月度备付金统计数据,备付金信息管理中勾稽校验表可不报送。
2、从2019年1月起,支付机构和备付金银行不再向评级系统报送备付金信息和风险准备金信息。
3、相关文件要求报送的业务指标、机构变更、支付机构和备付金银行的机构关系、备付金账户变动等信息,因需要向监管系统报送,故不再向评级系统报送。
非银行支付机构非现场监管系统是央行用于监管支付机构的专用系统,通过远程上传信息,各地监管机构能够实时了解支付机构的变动情况。在备付金交存完成之后,相关的备付金监管措施也发生了变化。由于央行总行已经完成系统升级,新上报要求或不仅限于成都央行,全国各地区也将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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