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央行仅批准外国游客使用微信支付和支付宝进行交易


2018-12-17 15:23

印尼中央银行(央行/BI)批准中国微信支付(WeChat Pay)和支付宝(Alipay)在印尼进行交易。条件是两个平台与印尼支付系统和核心资本组超过3兆盾或第四级业务范畴商业银行组(BUKU IV)的大型银行合作。

12月14日,央行支付系统政策部主任Onny Widjanarko表示,微信和支付宝的支付许可证仅供到访印尼的游客。

“全球所有将他们的支付工具带到印尼的业者都会受到欢迎,条件是这些支付工具仅供游客使用”。

当来自国外的游客(例如来自中国)到访印尼,并使用常用的支付工具(如微信和支付宝)时,他们必须遵守印尼的现行规定。

其办法是,此交易必须在符合央行条例的平台上进行,即已经与该支付平台合作的聚合支付公司或银行。

微信支付、支付宝和海外支付平台必须与国内业者合作,这符合有关电子货币的央行条例(PBI)和有关支付交易流程的央行条例。

Onny表示,目前微信和支付宝正在探讨与BUKU IV银行合作,合作银行是印尼国家银行(PT Bank Negara Indonesia Tbk.,股代号BBNI)和中亚银行(PT Bank Central Asia Tbk.,股代号BBCA)。通过国外支付平台与国内业者的合作,希望交易可用盾币进行,并可记录交易。

此外,银行业,尤其是BUKU IV组银行,也可从支付宝和微信中受益,因为游客必须在印尼开设账户,才能进一步获得更多利益。

实际上,除了与银行之外,微信和支付宝可与AHDI(ALTO与中国聚合支付云平台“爱贝”成立的聚合支付公司)合作。但是,该聚合支付公司必须与BUKU IV银行有合作关系。

印尼央行记录,目前微信和支付宝已与四家聚合支付公司合作,AHDI是其中之一。

Onny补充说,2019年1月份,印尼央行将向印尼旅游中心,尤其是巴厘岛的一些商人和酒店宣传该条例。该宣传,除了确保该条例外,也核查与旅游中心有关的非法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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