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联支付又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被央行处罚


2018-10-19 8:55来源:移动支付网    作者:小P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发布新罚单,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下称“通联支付”)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相关规定,被处以罚款人民币9万元。

据移动支付网了解,通联支付成立于2008年10月16日,注册资本达146000万元人民币。于2011年5月3日获得支付牌照,彼时通联支付被允许开展的支付业务范围为货币汇兑、互联网支付、固定电话支付、银行卡收单、预付卡受理这几项,但之后,由于监管部门发现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等都是按照渠道划分,唯独货币汇兑属于按业务种类划分,而网络支付和移动支付都是做货币汇兑,存在重复的情况,因此这项业务便被取消了。

2016年5月3日,通联支付顺利通过续展,同时在此次续展之时合并了通联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支付业务,并增加了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业务(上海市、北京市、江苏省、广东省、山西省)。

值得注意的是,通联支付此次也是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规定被罚,而众所周知的是,通联支付此前就曾多次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规定被罚。

2018年4月3日,通联支付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因违反收单业务相关法律制度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责令限期整改,并处6万元罚款。

2017年12月7日通联支付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相关法律制度规定”被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处以2万元罚款。

最严重的一次莫过于2016年7月25日,通联支付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相关法律制度规定被央行没收违法所得303万元,并处以罚款1110万元,并对负有直接责任的通联支付副总裁陈某某、湖北分公司总经理陈某某、厦门分公司总经理张某某、新疆分公司总经理王某某、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方某给予警告,并各处5万元罚款。

对于该处罚,央行曾表示,此次是视违规情节严重性作出的相关金额罚款。有业内人士直言,高额罚金本身就已经表明了央行的态度,从处罚金额上看,机构的违规情节应该已相当严重。实际上在此次罚单之后,通联支付还是因违规各项支付规定被央行多次处罚,此处就不再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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