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检察院公布“云付”179亿支付大案,民生通道余罪尚在
7月16日,厦门市检察院公布了一起涉案金额达179亿元的非法经营案相关细节,其中涉及多个支付行业敏感问题。无证经营、提供提现功能的电子钱包、套现、民生银行厦门分行支付通道等等,本次公告多个词组映射了支付行业的整顿风波。
公告原文如下:
日前,集美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依法批准逮捕周师荣等11名犯罪嫌疑人。经查,2016年3月至2017年10月,周师荣等11人在未取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支付业务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多家公司对接民生银行厦门市分行等多家银行、上游支付机构的方式,获取支付通道,并以此为基础设计开发聚合移动收款管理系统(简称“百事易母平台”),推出移动“云付”APP、“盛树宝”APP等收款工具,开展银行卡收单、快捷支付、扫码支付等业务。
另查明,该犯罪团伙还为其他公司开发贴牌“OEM”移动收款APP共一百多个,在百事易母平台上搭建后台管理账户,为其他公司自主经营提供系统支撑,通过签订协议方式,与上游机构约定较低支付费率,再收取下游“OEM”商、商户较高支付费率,从中赚取差价。同时,为获得客户、赢取市场,其所开发的APP中具有为客户提供提现功能的电子钱包,通过虚构交易等方式为信用卡持卡人实现套现。截至案发,仅通过民生银行厦门分行提供的业务通道非法经营数额达179亿元,获得利润1900余万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无证经营与断直连整顿风波
2017年11月,央行下发217号文,即《关于进一步加强无证经营支付业务整治工作的通知》。同年12月份,央行下发281号文,即《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支付创新业务的通知》。两个文件合力从两个角度整治支付行业违规行为,一是没有支付牌照,不得从事越界的支付业务经营。二是,支付通道必须通过合规清算机构获得。
厦门检察院的公告中,云付便是受217号文和281号文影响较大的支付企业。
2017年12月27日,聚合支付平台“云付”发出公告,称为进一步配合央行217号文和281号文的监管要求,云付APP决定自2017年12月27日0时,暂停商户收款业务,积极配合上游渠道方开展自查及整改工作。同时强调,在暂停期间,分润提现及相关账务处理工作不受影响。
不久之后,媒体进一步报道,云付不仅无证经营,甚至模式涉嫌传销。
云付分别为员工、店长、老板、渠道商、代理及合伙人,每个级别的费率不同,级别越高,费率越低。推荐五个人或者使用云付刷卡量达到30万可以免费升级店长级别;推荐10个人或者个人使用云付刷卡量达到50万可以免费升级老板级别;如果付费880元,可直接升级为渠道商级别并可以享受员工刷卡交易万分之十二的分润。而整个团队的级别费率差有分别不同的分润,直接推荐一名渠道商级别可拿到440元推荐奖金;付费8880元可以升级为代理商,享受员工交易最高万分之十五的分润;直推5个代理商公司奖励1万元,代理商可以拿到同级别整个团队的万分之一刷卡分润;付费29800元,可直接升级为合伙人,享受员工交易最高万分之十八的分润;成为合伙人一年之内开发3个直推合伙人公司奖励2万,同级别整个团队的万分之一刷卡分润。
云付费率分润制度,A的下级渠道商B也有个下级C,是老板级别,然后C还有下级D是员工级别,D刷卡1万元,那么A可拿到0.06%的分润,也就是6元;B获得0.02%的分润,也就是2元;C获得0.1%的分润,也就是10元。
此外,云付所开发的APP中具有为客户提供提现功能的电子钱包,没有支付牌照还拥有钱包功能,这就是明显的二清行为了。此前美团也因为拥有电子钱包功能,而未拥有支付牌照,被律师实名举报,此事也以美团收购钱袋宝获得支付牌照而告终。
民生通道的余罪
除了无证、传销、二清,案件的另一个关键点是民生银行厦门分行为违规企业提供支付通道,也就是支付行业赫赫有名的民生银行厦门分行新兴支付清算中心。
2018年3月,央行以“整肃支付清算市场秩序,防范支付风险”之名,对中国民生银行厦门分行(新兴支付清算中心)开出史上最高罚单,总计1.63亿元。
民生银行随后撤销了厦门分行的新兴支付清算中心。
民生厦门清算中心的模式,总结一句话就是整合优质第三方支付资源,给支付企业提供相对稳定而又低价的支付通道。模式如下图:
在网联之前,中国特色的直连模式基本已经是第三方支付的标配,但是直连也有一个特点,那就是支付机构的议价能力。大的支付机构,由于拥有亿级的用户,与银行谈直连时,其议价能力是相当强大的,但是中小型支付机构,没有海量的用户,能够完成对大多数银行的直连是很有难度的。但是如果把中小型支付机构的直连通道汇集整合,这就相当于拥有所有银行的通道,这就是民生厦门清算中心做的事。
由于没有清算牌照,民生厦门清算中心虽然在模式上基于当时的盛行直连模式,在业务和模式上有创新,但终究是违规的。
而今厦门检察院发布公告,民生厦门清算中心所提供的支付通道直接促成了179亿的非法经营大案,可见该模式的危害之大。而且这还只是公布的案件,未曝光或者及时转型的支付企业可能还很多,而今金融监管不断深化,217号文所规定的2018年年中公布处罚结果已经到期,接下来可能会更多的类似案件浮出水面。
民生清算中心的余罪,不知何时能了。